[問題來源]:
OWS(油水分離器)、ODME、貨艙壓力/液位、溫度系統(tǒng)、 高高位報警、PV 閥、裝載儀(見下說明),這些設備如何檢驗及檢驗周期多長?
[分析意見]:
上述設備都是圍繞貨物系統(tǒng)的關鍵性設備,但我們首先要區(qū)分出有些設備是公約要求(俗稱法定),有些是入級檢驗內容(即每個船級社根據(jù)自己制定的規(guī)范/指南而出現(xiàn)的檢驗項目和檢驗標準),而有些是行業(yè)要求(如OCIMF、CDI、船舶保險/保賠協(xié)會之類的組織),某些設備中同時兼有上述3個不同層次的分項目,如現(xiàn)在船上已經普遍使用的裝載儀(貨控電腦-loading computer/cargo master),這個設備中英文都有幾種說法,其內部的監(jiān)測參數(shù),也會因為功能不同而被分屬不同層次,檢驗方式和周期也就不一樣了。
就目前一般性原則而言, 船級社執(zhí)行法定和入級二個方面項目(有關RO等話題屬于另外一個討論范疇,在此省略)。法定內容,只要是加入公約的主管機關所管轄的船舶,除非有聲明保留項,檢驗要求基本一致。但入級內容則有可能因船級社不同而稍有不同,個人理解及專業(yè)上的差異也必定會存在。行業(yè)檢查/檢驗,是一種完美性追求,相對來說,凡是船上有的設備,無論是有關安全的還是有關貨物或者生活起居的,都被納入檢查/檢驗要求內。典型的如吸煙室,大多數(shù)船級社并未納入檢驗內容中,但OCIMF則有許多要求,而且檢查極其嚴格。
根據(jù)這個思路,先把設備簡單分類:上述設備基本上都屬于法定設備而必須有年度檢驗,未納入公約的設備,參照行業(yè)要求解說如下:
CDI 5.3 貨物監(jiān)管: 船舶安裝貨艙固定式測量,遙控溫度顯示,貨艙壓力測量系統(tǒng)應有記錄表明12個月內參考制造商的說明完成了檢查校正。
5.3.6 應有記錄表明12個月內完成了貨艙液位儀的檢驗校正。
5.3.15 對于固定式遙控溫度顯示系統(tǒng)有最近12個月內完成校正檢查的記錄。
5.3.24 對于固定式貨艙壓力測量,有能證明過去12月內完成校正檢查的記錄。
油輪檢查手冊:VIQ7(2018版本)
8.4 如使用配載儀或裝載程序,它們是否已經船級社認可,定期測試,駕駛員意識到包括破損穩(wěn)性在內的測試要求?
注:船級社要求船長65m以上的船舶配備一本裝載手冊,內容包括許用最大靜水彎矩和剪力;靜水彎矩的計算結果、剪力、以及如適用的話,局部裝載時結構許可的扭曲和橫向負荷;(甲板、雙層底結構等等)。
船長大于100m的船舶,船級社要求配備認可的裝載儀,應提供批準裝載儀的操作手冊。
裝載儀應能計算任何裝載或壓載情況下船舶在指定點位的剪力和彎矩,并在讀出點顯示剪力和彎矩的允許值。那些有規(guī)律或固定航線的船舶,當貨物積載和壓載狀態(tài)的變動可能性非常有限的比較固定或習慣配置的船舶,可免除此要求。
該條文內容,其實包含了大量的信息,一方面是配備的儀器(硬件),需經船級社批準和認可,軟件也同樣需要批準驗證。其次是該設備中法定和入級項目,如穩(wěn)性有關的穩(wěn)性高度、剪力、彎矩等,屬于驗船師年度驗證內容,但對于普通油輪的貨物溫度等參數(shù)項目,則有可能未納入船級社檢驗項目中,此時應有船公司和船員按照行業(yè)要求進行,行業(yè)檢驗內容中,某些設備需要第三方檢驗和發(fā)證,某些設備只需要船員自己定期驗證并做記錄即可。
對于化學品船,CCS的《散裝運輸危險液體化學品船舶構造與設備規(guī)范》中對于貨物系統(tǒng)的年度檢驗摘錄有:
(1) 除CCS《鋼質海船入級規(guī)范》第1篇第5章5.4.2、5.6.2、5.8.2、5.9.2和5.10.2的適用要求外,尚應包括下列檢驗項目:
⑤ 檢查貨物操作管系和機械,包括:
b 如適用時,檢查貨物加熱或冷卻系統(tǒng),包括任何取樣裝置,并確認溫度測量裝置及相關的報警裝置處于有效的運作狀態(tài);
c 檢查貨物駁運裝置和所有管路、并確認所有貨物軟管已經過型式認可或標有試驗日期,適合于預定的用途;
d 檢查計量裝置、高液位報警器和相關的溢流控制閥;
e 驗證貨物溫度測量裝置及其相關附件處于滿意狀態(tài)。
結論和建議:
不屬于法定或入級的設備而不是船級社年度檢驗項目的,也應根據(jù)行業(yè)(CDI、VIQ)要求,在岸基地支持下由第三方專業(yè)機構和/或船員自己對相關設備進行每年一次的或者根據(jù)設備制造商建議的技術標準和周期進行技術檢驗/校驗,確保船舶運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