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提前撤銷美國鉆井承包商Vantage Drilling的一艘鉆井船租船合同,巴西國油支付了超過7億美元的賠償金。
巴西國油曾經于2012年12月與Vantage Drilling簽署為期8年的租船合同,租賃鉆井船“Titanium Explorer”號,合同總價值16億美元。然而,2015年,巴西國油單方面終止了租船合同,聲稱Vantage Drilling違反了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Vantage Drilling隨后為此提起了國際仲裁,2018年7月,國際仲裁法庭裁定,巴西國油必須為撤銷“Titanium Explorer”號的租船合同而向Vantage Drilling支付6.2202億美元,加上利息。今年5月,美國地方法院同樣做出了有利于Vantage Drilling的判決。
截止今年3月31日,按照仲裁法庭的判決,包括利息在內,巴西國油需要向Vantage Drilling支付的金額總計為7.284億美元。
不過,Vantage Drilling在6月21日表示,巴西國油已經支付了6.908億美元作為“Titanium Explorer”號租船合同裁決的賠償,以及與仲裁判決和2015年美國墨西哥灣部分工作的未付發(fā)票相關的額外1010萬美元費用,總計約為7.009億美元。
Vantage Drilling首席執(zhí)行官Ihab Toma表示:“我們非常高興巴西國油決定支付賠償金、以遵守仲裁裁決和美國法院的相關判決。我們將繼續(xù)專注于我們的業(yè)務,為我們的客戶提供最好的服務。”